3)第七章 众所周知_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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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豆子先抱怨起来。

  原来小王有个执行案子,申请人是个有些固执的老头儿。前几天他给小王提供了个执行线索,说被执行人在城乡结合部有套房。

  小王一查,发现这房子根本就不在这个被执行人的名下,于是就把这情况跟这大爷说了。

  没想到,大爷又说那个被执行人是这房子的实际出资人。

  小王就跟大爷说,“大爷您要是说被执行人对这个房子有什么权利,或者被执行人与这套房子的主人有什么债权债务关系,您得举出证据来。”

  结果你猜怎么着?这老爷子今天上午跑来法院对小王说,他查了法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众所周知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那套房子当地全村人都知道是这个被执行人出资买的,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根本不需要他举证。

  听到这儿苏小慧和赵斐已经深深地被这位大爷“折服”了,满怀同情强忍着笑意看向小王。

  然而,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当时小王就跟大爷解释说,“大爷呀,这‘众所周知的事实’不是像你理解的那样。打个比方吧,太阳东升西落您知道吧?大家都知道吧?这才叫‘众所周知的事实’。”

  可大爷的回答却让小王一脸便秘。大爷说:“小子,你别骗我了!太阳从东边升起来,傻子都知道!‘众所周知的事实’是群众都知道的事实,不是傻子都知道的事实。你把群众比成傻子,你这是侮辱群众……”

  “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哎哟我的妈呀……”

  小王刚说完,赵斐和苏小慧就全都绷不住了,一起笑趴在桌子上。赵斐还笑岔了气儿,一边笑一边连声哀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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