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9.混淆视听_谁是幸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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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被儿子听到了。”

  在七点二十的时候,死者和富商发生了冲突。

  七点半的时候,死者殴打了儿子。

  随后死者和小老婆与客人们喝酒。

  在晚上七点五十八分的时候,大太太在厨房给死者的酒里下毒,在操作台留下了白色粉末,被儿子见到了。

  而儿子捡到了说明书,知道距离毒发作,还有半个小时的时间。

  死者与小老婆入洞房,大太太将酒送到房内便离开。

  小老婆闭眼向死者开了一枪,打在了死者的右肩,这一过程被手下撞见,手下将小老婆带回自己家中。

  儿子向死者胸口开了一枪,这一枪直中胸膛,也是死者真正的死因。匆忙中,儿子将自己的玉佩遗落在了房间。

  手下到火药库偷火药。

  富商在解酒药中下入月亮散毒,在裤腿留下黄色粉末痕迹,将下了毒的解酒药送到房间,可是当时的死者已经死于枪击,富商无意间发现了儿子的玉佩,那是他走散的儿子的玉佩,他身上也有一块一样的,根据年龄,富商肯定儿子是自己的儿子,他认为是儿子杀了死者,因此,他决定牺牲自己保护儿子。

  富商与手下在甬路相撞,手下丢了洋火,富商丢了毒药说明书。

  手下丢失了洋火,只能开枪点燃炸药。

  尸体上有两处枪伤,涉及两种毒药,首先分析枪伤,共有三把枪缺失一枚子弹,手下因为丢了洋火,因此只能开枪点燃炸药,他的子弹是没有打在死者身上的,因此儿子与小老婆的枪是打在死者身上的,且两处枪伤均在八点半以前。

  大太太的毒有半小时的毒发时间,富商的毒八点半以后才送达,因此,毒发前,死者已经死亡,所以死因不是毒发,只能是枪击。

  再分析儿子与小老婆的子弹,打在心口处的是致命伤,不会再有挣扎的机会,他们没有交集,并不熟知,如果小老婆的枪打在胸口致死的话,儿子没有必要再补一枪来混淆视听,因此,儿子的枪打在了胸口,小老婆的枪打偏未致死。

  根据证据,富商一定说了谎,因为他八点半下了毒后抵达死者房间时,死者一定已经死了,即便枪伤没有打死他,大太太的药也该发作了,他不可能喂死者吃下毒药

  儿子将大太太当成亲生母亲,他多年来忍受死者的殴打,以及今日痛下杀手,都是为了大太太,而且为了防止自己和大太太在这个家中的地位不稳固,儿子常年向水井中投入药,防止死者有亲生儿子,而大太太将儿子当成亲生儿子,她对死者的杀机大半部分也是为了儿子,两人的关系在口供中便可以分析出来。

  小老婆的口供中提到,她准备了自己的定情信物给自己的意中人,而且是在进入房子后送出,说明意中人是可以自由出入死者府的,这个定情信物便是手下腰间那个成色十分新的鸳鸯荷包,而意中人也准备了东西给自己,但是她并没有收,因为她再也用不到,这个则是手下家中准备好的嫁衣,通过分析可得,小老婆和手下是相互掩护和珍视的关系。

  富商身上的两枚玉佩和寻人启事,指向死者的儿子是富商丢失的儿子,因此,富商会选择掩护死者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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