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百零一章 被吓住的一木清直_抗日之我为战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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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地方杂牌武装之中,像原北洋军系统购买的意大利或是奥匈帝国造的六十九毫米山炮,奥匈造七七毫米野炮,西北军系统使用的苏制野炮。一些地方小军阀购买的,就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哪国生产的火炮。

  这些火炮多的几十门,少的只有一两门。甚至有的口径火炮,只有一门,而全国都找不出一发可以供他们使用的炮弹。因为长期战乱使用频繁,自己又没有自产能力,早就只剩下几发炮弹,打光了这些火炮就基本报废。

  甚至有的火炮因为过于老旧,使用的时间过长,一发炮弹出去整个火炮也散了架。而且火炮口径过于繁复,本就有限的炮弹生产能力根本就无法满足不同口径炮弹的需要。而除了这些破烂货之外,剩下的火炮数量就更加稀少了。

  就算有炮弹的,自己能生产部分炮弹的,但是无论是射程还是威力,都无法与有自我研发能力,财政也相对充足,可以不断更新换代,以及补充损失的日军火炮相比。尤其是严重缺乏现代化的大口径火炮,特别是榴弹炮。

  中央军进口的那四十八门德制一百五十毫米榴弹炮,几十门德制一零五榴弹炮和九十六门这加一起不到二百门中国最先进的火炮。面对几百万大军,只能分散使用。而且损失一门,就少一门。

  日军损失一个山炮联队,国内可以在最短的时间之内补充一个。中国军队被打掉一个炮兵连,再想补充就相当的困难。而国民政府严重落后的军事工业,也无法为这些火炮提供充足的炮弹。

  要知道仿造日式四一式山炮,与博福斯七十五毫米山炮,虽说都是七十五毫米口径。但你要是将四一式山炮的炮弹如果给博福斯山炮使用,那除了引起火炮炸膛自己找死之外,几乎没有任何的效果。

  德国进口的一五零榴弹炮弹,一样也无法给中国军队目前使用的东北兵工厂仿制日本大正四年一五零榴弹炮使用。同样中国进口的法七十五毫米野炮的炮弹,也无法给仿造的七十五毫米日式三八野炮使用。

  七十五毫米与七十五毫米,并不是完全就是相同的。大致的口径相同,并不意味着这两种火炮的炮弹没有区别可以通用。就像汉阳造与中正式两种口径都是七九,甚至都是德国人设计的步枪。

  但是这两种步枪的弹药,是绝对不能通用的。你拿中正式步枪的子弹,塞到汉阳造步枪里面,非炸膛不可。一个国家设计的口径相同的步枪尚且如此,更何况炮兵使用的炮弹?虽然都是七十五毫米口径的,但是中间因为设计和制造的国家不同还是有差别的。

  即便这样,全军几百万人、几百个师,拥有师属火炮的除了少数中央军精锐之外,大部分的师除了几门迫击炮之外,基本上没有自己的师属炮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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