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838章 力求公平_重生宋末之山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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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只能忍着了。政权南移后,这种录取率不公的情况仍然没有改观,只是照顾对象换了而已。

  再者财富的多少也渐渐影响到了科考的结果。就考生录取比例来看,考上进士的机会是相当小的,远胜于现代的高考,而要想在考试中出众,就必须花很长的时间作准备,不事营生。在这种情况下,富贵之家的子弟比较占优势,所以家庭的经济能力对于士人参加科举考试的成败,也有很大的影响。

  富有的家庭比较能够支持子弟接受较好的教育,也比较能够让他们心无旁骛,专心准备考试;甚至比较方便在考试中运用金钱来舞弊,譬如雇人代笔或买通办理考试事务的人员。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富家子弟在科举考试中显然比较占优势。

  以致“业儒”已经成为当时社会的一种理想。也确实有许多家庭世代以士人为业,他们可能有祖先在经营产业富裕之后,开始重视子孙的教育;也可能有祖先曾经入仕,而子孙在科场失利,却仍然力求进取;也有些出身贫寒的士人家庭,虽然生活艰苦却依旧要保持士人的身份。其中许多士人家庭,同时拥有一些田产,田租的收入是支持他们读书的经济来源。

  另外就是品官之家,他们不仅是社会上最富裕的阶层在某种程度之内还享有免除差役及科赋的特权,税、役负担既轻,财富累积自然容易。富与贵结合在一起,及第的机会也会大得多,因而阻塞了其他人上进之途。此外,宋代科举虽然没有‘加分’之说,但是官宦人家子弟却享有荫补的特权,他们不用参加科举考试也可以走入仕途。

  荫补也称为恩荫或奏荐,凡是宗亲国戚,文武官员的子孙、亲属甚至门客,都有机会获授官职。这一项制度在汉、唐都有,宋代也继续沿用。恩荫授官的时机,比较常见的有在皇帝生日的时候,称为圣节荫补;有在三年一次的郊祀或明堂大礼的时候,称为大礼荫补或郊祀荫补,这是最主要的一种;有在中高级文武官员致仕的时候,称为致仕荫补;后妃、宗室、中高级文武官员去世之前,也可以遗表向朝廷奏荐,称为遗表荫补;下级官员也享有这项权利,中下级官员如果因为作战、捕盗而死亡,同样可以奏荐,称为死事荫补。

  荫补的对象也十分广泛,不仅包括兄弟、子孙、异姓亲属,高官甚至可以荫补门客、医人。每人荫补的人数也没有一定,多的可以到一二十人,荫补得官由于家世背景,和经由科举考试凭借能力竞争得官有所不同。宋代官员中,以荫补得官的人数占了相当的比例,一次郊祭多时以父兄而任官者达数千人。

  不过当权者也知道荫补的子弟能力有限,也对他们做出了种种限制,规定无出身人(包括荫补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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