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21章 难做主_重生宋末之山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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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什么失当,或者他懒得多事,总之将诏书起草好了,也写得很漂亮,便可以进呈皇帝御画(签署画押),录黄(抄在黄纸上)行下。但这不代表诏书就能够顺利地颁下去,还要经中书舍人宣行,这就涉及到宋代中书舍人的另一项职权:“授所宣奉诏旨而行之。”

  由于是轮流值班,草诏的中书舍人与宣行的中书舍人未必是同一个人,如果宣行的中书舍人认为诏书不当,他还有权拒绝署敕行下,实际上就是驳回诏书。如果负责宣行的中书舍人并无异议,便可签名表示通过,这叫做书行,然后再由宰相署名,至门下省审核。

  负责审核录黄的门下省机构是给事中。而宋代给事中封驳诏书的权力也是法定的,如果他认为诏书不当,也有权力封驳,不予通过。给事中如对录黄没啥意见,便签署下自己名字,表示审核通过,这叫做书读。给事中若未书读,宰相先签名则为违制。

  一道圣旨出炉就先要经过秘书们连番折腾,而六个人若有一个不是自己人就可能导致夭折。所以说赵昺即便亲政,以他在朝中的实力根本连几个中书舍人都搞不定,天天跟他捣捣乱非的气的他得脑中风。因此历代的儿皇帝总结的经验就是要想亲政先就得建立一个可靠的秘书班子才能起事,否则没人给你出主意,写诏书啊!

  一道诏书经过中书舍人制词、书行与给事中的书读等三道关卡之后,如果都没有现问题,就可以成为正式的政令,交给尚书省执行了。但作为正式政令的诏书,还必须有右相副署,如果其不肯不副署诏书也无法生效。因而这左、右相也得是自己人,否则跟你唱对台戏,同样没招儿,总不能一天到晚的调班子吧!

  不过诏书生效之后,还有最后一道关卡——台谏,其也拥有论列政令得失、审查诏书乃至追改诏书的法定权力。所以认为皇帝就是金口玉言说一不二的,那纯粹是狗血电视剧与封建****历史叙事塑造出来的想象而已。

  当然,宋代的君主也可以绕过中书舍人草诏、给事中审核等法定程序,也不用宰相副署,直接下诏,这叫做手诏、内降、内批。历史上也不鲜见。然而,这类私旨在法理上并不具备合法性,政府也完全可以拒不执行。这也就是小皇帝在亲手给赵昺写了一封密诏后,为何在重病的时候还念念不忘的让6秀夫再行写一封诏书,因为他知道自己那封除非是非常时期否则是没有效力的。

  所以宋朝时一道诏书的出台要经过多道程序:皇帝授意词头、中书舍人起草、录黄行下、中书舍人宣行、给事中审核、宰相副署、台谏弹劾。在整个流程中,各个环节都对君主的权力构成制度性的监督与制衡。而这个制度的设计是针对皇帝的,以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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