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034章 以史为鉴_重生宋末之山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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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郡守多为奸吏’,为了加强监督,才有元封五年设立十三部刺史。而所谓十三部刺史,即除京畿诸郡外,把全国划分为十三州部,每州为一监察区,设一刺史负责所在州部郡国。就此在地方上设立一个相对稳定的与郡县区划不完全一致的监察机构,专司监察地方。刺史之名便是由文帝时丞相府派遣丞相史出刺诸郡县,并督监察御史而来。”

  “嗯,陛下所言不错,刺史之名正是由此而来。”刘黻点点头道。心中更觉小皇帝不读书之名的帽子可以摘了,只此一番话便能表明陛下还是用心读书的,否则对历史上的典故岂能不假思索,张嘴就来。

  而这十三州正如其所言,汉时至至武帝攘却胡、越,开地斥境,南置交阯,北置朔方之州,兼徐、梁、幽、并,夏、周之制,改雍曰凉,改梁曰益,正是十三部,区划与中国古代九州的区划相近,这样便由十三州刺史分区监察全国一百零三个郡国。

  “刺史问事有六,非条不问。”赵昺接着说道,“一条,强宗豪右田宅踰制,以强陵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苛暴,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祅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也。”

  “陛下可知这六条之意指?”应节严对小皇帝的回答也十分满意,但为师者的毛病又犯了,端起茶水喝了口问道。

  “刺史所遵条例的中心是治官,而非治民。但这六条来看,比文帝之时又有扩大,而也正是由于其肆意增加刺史之权,以致后期刺史开始参与行政,为汉末的动乱埋下隐患!”赵昺言道。

  随着年龄‘增加’和执政的经历,赵昺意识到前世的那些经验和知识已不够用了,他不得不潜下心来研究那些自己从前最厌恶的经史。这两年他床头的游记和地志已经换成了历代史书,以从中吸取经验,而他有了这么多年名师教导的底子,加上超乎常人的领悟能力,潜下心来还是有所得的。

  如此应节严的问题是难不住他的,这六条中,除第一条是针对地方豪强并限制贫富两极分化的,其余五条都是针对郡守二千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允许地方官员行政过程中背公营私,不允许对民众滥用刑罚,制造冤案,不允许买卖官职,贪污纳贿,其中有一条还包括郡守二千石的子弟,换一句话说干部子弟如借父母之势为非作歹,也在监察范围之内,比之文帝时权力已经有所扩大了。

  “陛下对汉设刺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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