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六十七章 战死不丢人!_抗战之英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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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击日军及伪军跟汉奸势力。

  临行之时,胡彪也特意交待道:“敏义,做错事的人,就必须为此付出代价。可相应的,我们也不能冤枉好人。公审时,要多听听周边百姓的声音,不能肆意妄为。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做了坏事,想瞒住所有人,那也是不太可能的。相反,有些人虽然家有浮财,可平时很少做坏事,这种人我们就必须安抚。

  这场战争,短时间应该不会结束。我们要做的,就是号召更多人反抗小鬼子的统治跟奴私役。打击一批人的同时,我们也要拉拢一批人。唯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敌后生存下去。”

  “是,请营长放心,我保证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好人与坏人的定义,那怕胡彪活了两世,依旧很难分辨的清。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取人性命之前,尽可能不犯错。那样的话,至少能心安一些。

  从监狱离开之后,胡彪又命巡城哨兵,开始通传全城,告知全城百姓中午将在城中广场举行公审。公审的对象,便是昨晚已经审讯过的便衣队员及伪政府官员。

  虽然汪伪政权现在尚末组建,可在日军控制的一些县城里,日军已经召集一些乡绅,在其管治委员会下处理城中事务。这个机构,便是县级伪政府的前身。

  一边是官本位诱惑,一边又是小鬼子的威逼。这种情况下,一些渴望当官的乡绅,自然答应了小鬼子的招揽。上位之后,便成为小鬼子的忠实狗腿。

  可这些人绝对没想到,就在他们上任没多久,胡彪却带着一批不速之客,将林城给收复了。甚至胡彪还决定对他们实施公审判决,让他们为做过的恶付出代价。

  随着巡城士兵大声宣扬这番命令,很多百姓也很诧异的道:“公审?审谁?小鬼子吗?”

  “好像不是!听说昨天出城的小鬼子,都被这些当兵的打死了。昨天还出城的小鬼子,也被这些当兵的给杀了。今天审的,应该是王麻子他们那些人。”

  “太好了!要是真能枪毙王麻子,我一定要亲自去看看。这个全身长坏脓的恶棍,也会有今天。看来这些当兵的,还是能替百姓解决一些祸害嘛!”

  “谁知道呢!只是看样子,这些当兵的怕是不会在城里多待。杀了这么多小鬼子,还有替小鬼子跑腿的狗腿子。等小鬼子回来,只怕又有祸事啊!”

  “管它那么多做什么!咋就一小屁民,实在不行就去乡下。待在城里,继续这样下去,早晚会饿死。小鬼子跟那些便衣队,收起税来简直烂了**啊!”

  对很多接受小鬼子招揽的汉奸们而言,难得翻身做主人又有了权力跟枪杆子,自然想好好的显摆一番。最重要的,他们都渴望金钱,唯有金钱才能让他们觉得满足。

  那么钱从何而来呢?

  自然还是剥削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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