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545章 土地改革制度大纲(下)_穿越之晚清天军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虽然我们是实行的土地公有制,但土地的使用权应该还是可以转让的,在旧时空里,我国不就是可以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吗?这样让善于经营土地的农民、包括一部份地主有获得较多土地的机会,能够更好的发挥他们作用,这样也就更能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

  曾东道:“这一点我们考虑过,从农民的立场来说,不到万不得己,一般是不会转让或是出卖土地的,而且在现阶段,也不宜允许土地的使用权自由转让,因为现在的中国仍然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农业生产还是社会的主要生产方式,那么土地也就是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因此一但开放土地的使用权自由转让,势必会导至新一轮的土地兼并,而且按照我们的土地改革制度,由于并不没收地主的其他财产,这一来至少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地主、富农、半地主富农在经济上仍然要强于绝大部份中农、贫农,那么他们仍然是新一轮土地兼并的主力军。而一但新的土地兼并开始,再想停下来就是将当困难的,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才认为在目前允许土地的使用权自由转让,是弊大于利的。至少要等我们初步实现工业化,这样土地不在是主要的生产资料,而且工业的发展也可以消化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才能开放土地使用权的自由转让。在旧时空里,我们也是在实现了初步工业化之后,才开放了土地使用权的自由转让。”

  工业部部长鲁宏道:“但是还有一个问题,不知道农业部和司法部考虑过没有,转让土地使用权也好,土地自由买卖也好,尽管会导到土地兼并发生,但在中国古代,土地几乎是一般农民能够在短时间变现的唯一资产,一但家庭发生变故、或是发生天灾,大部份农民都可以靠出卖土地渡过难关,尽管这只是一次性的,但有一次也比没有好,而现在我们禁止土地使用权的自由转让,一但农民急需资金怎么办?”

  曾东道:“这一点可以通过成立农村合作社或互助会,给农民提供底利率的小额代款来解决,这不仅能够解决农民的燃眉之急,同时还可以打击农村的高利贷,当然这需要我们尽快成立完善我们的金融系统,不是我们农业部和司法部能够处理的。”

  夏博海道:“金融系统的事情,执委会会尽快推进的,现在可以暂不考虑这个问题。”

  鲁宏道:“好吧,我们就算金融系统己经成立了,但代款的回收怎么解决,如果农民还不起代款,或是有意拖欠代款又怎么办?”

  顾瑞鹏道:“如果是实在还不起代款,可以考虑其他形式,比如做工、参加公共劳动等,如果是有意拖欠代款,那就更简单了,直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我们又不是搞慈善,土地也分了,地税也少了,代款也给了,利率还底,如果还有意拖欠代款,那就不能再客气了。”

  请收藏:https://m.shuxiangjia.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