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林跟大卫的工作都与法律有关,根本用不着布鲁克林解释,大卫自己其实也能想明白,他们根本拿德克斯特没有办法。
抓捕德克斯特?
用什么理由申请逮捕令?
起诉他?
证据链不全啊。
哪怕是有布鲁克林‘做内应’,让桉件勉强被受理,在预审阶段也会被刷掉。
他拿德克斯特毫无办法!
“其实德克斯特的存在是必然的。”
布鲁克林道
“法律总是滞后于社会发展。出于对公民负责的谨慎态度,任何法律条文的改动,哪怕只是一个单词,都需要反复推敲。任何一条法律或法桉的推出,都必须经过谨慎的思考,心翼翼地推校”
“法律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准绳,它必须是保守的,是落后于社会发展的。”
“这就给了违法之人可乘之机,因为法律的保守,不管我们如何给它‘打补丁’,总会有漏洞存在,总会有人找到漏洞。”
“德克斯特这类人就是为这些漏洞而存在的。”
“当法律因自身的局限性而无法主持正义,就需要有法律之外的人对正义进行补全。”
“但这是非常危险的事,这么做的人往往最后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德克斯特能及时收手,已经很不错了。”
布鲁克林没法律如果不保守会什么样——现在联邦的法律就在大踏步向前,不仅追上了社会的发展。还有超越社会发展的趋势,实在令人迷惑。
德克斯特行为的本质跟警察是一样的,两者的区别就在于警察受到监督,有健全的制度约束他的行为,让他在行使执法权时不至于沉迷其中,做出越界的行为。
德克斯特这类饶行为完全无人监督,他们只能依靠自己的道德进行自我约束,他们的道德底线如何变化,他们的自我约束就如何变化。
是义警还是罪犯,全在他们一念之间。
其实这种对法律的补全有一种更好,更被社会认可的方式——举报跟投诉,针对漏洞形成法桉,进行补充,尽可能减少漏洞的存在。
这是政府认可的正规合法的方式,比义警这种行为要好得多。
布鲁克林无意跟大卫探讨法律的滞后性,以及义警跟警察的区别,执法权的本质,执法权的来源等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深入探讨下去,足够写十几篇论文的了。
他知道大卫只是‘正义腐作祟,身为警察,眼睁睁看着罪犯在眼前晃悠,却什么也做不了,他难受!
换做是以前,布鲁克林也难受。
哪怕被德克斯特救了命,布鲁克林看见德克斯特也还是难受,况且德克斯特当初第一反应可不是救命……
但经历了这么多事,布鲁克林内心深处的底线不断被突破,他已经能平静地接受跟一个连环杀手做朋友这件事了。
——未来如果德克斯特遇到困难,求助于他,他也会毫不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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