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25章_如果这是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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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牡丹花盛开,包拯一时高兴,请全衙员工喝酒。

  席间两位未来的大佬都声称生平从不喝酒。包拯正在兴头上,哪肯放过,亲自过来劝酒。几番坚持之后,司马光投降了,他举起了杯子。而王安石不管领导怎么说,不喝就是不喝;

  第二,在官司面前。

  司马光的表现在濮议中己经很清楚,此人绝不会硬挺到底。王安石不一样,这是个死硬派。第一次进京时,他当知制诰,兼责京城刑狱,当时发生了这样一个案子。两个少年是好朋友,一个养了只非常好的鹌鹑,另一个想要。

  自然是不给,想要的这个仗着是好朋友,居然抱起就跑。结果事大了,他朋友一时情急,追上去一刀就把他剁了。出人命了,开封府判凶手死刑,王安石不同意。他说,按照宋朝法律,注意,是有明文规定的,公然抢夺和偷盗都是贼,凶手的鹌鹑被抢了才去追,才杀人,明显是捕盗,是合法行为,怎么能判刑呢?

  更何况是死刑?

  理由非常充分,是吧。可开封府不服。这件事被上报到审刑院和大理寺,最后的结论是……王安石是错的。按规定他得道歉,但王安石给出的只是三个字:“我无罪。”不管对面是什么大佬什么势力,我不想低头,谁也别想勉强!

  第三,在皇帝面前。

  这点最重要,在皇帝面前怎样,才能真正体现出一个大臣的风骨。同样一件事,看王安石和司马光有什么不同。刚刚说过司马光当上了翰林学士,这个过程非常闹。

  神宗让他当,他就是不。问为什么,司马光说,臣写不出“四六”文。所谓四六文,指的是魏晋以来流行的拼五骊六的赋体,对仗公事内容空洞。神宗一听就乐了,爱卿说梦话吗?你不懂四六文,当年的进士是怎么考中的?

  司马光不答,反正就是不当。神宗只好放他走,出皇宫之前,有太监追了上来,把任命诏书强塞在司马光的怀里,他也就当了。

  还是那句老话,司马光为人,凡事必坚持,只是不超过80%的力度;再看王安石。王安石第一次进京时曾被授予修起居住,给皇帝写日记的美差。别人求之不得,他推得汗流浃背。为了不升职,他一连写了14道奏章,可任命的诏书还是送过来了。

  王安石一概不收,直到把送诏书的小吏难为得跪下磕头,求求您,收了吧,不然没法交差……王安石还是不收,他转身躲进厕所,连求饶的机会都不再来。

  小吏急了,放下诏书就跑,不要也得要。王安石反应神速,从厕所里狂奔而出,追上小吏,把诏书又塞了回去。

  两相对照,可以看出司马光的硬度系数差得不是一点半点,可也不能就此肯定两人的高下怎样。凡事一利必有一弊。

  比如王安石之刚强,硬则硬矣,小心飘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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