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体遭受过的伤害将会以一种极度痛苦的方式表现出来。
“咱俩暴露的时间不短了,与其痛苦不堪地活几年,不如在这里死了痛快。”曲晓琳叹了口气,“唐福华这个王八蛋,让我找到他,就算是被外边的辐射弄死,我也要干掉他!”
本来我以为她的意思是放弃追杀唐福华,专心保命,结果这个女人似乎被仇恨冲昏了头脑,准备和仇人同归于尽了。
“找到防护服再说,我看那个衣服强度不小,有一定程度的抵御子弹的效果。咱们从这里出去的五十米,如果没有什么东西保护,恐怕就要死在半路上了。”
曲晓琳点了点头,就这么一路杀到了大门口。
从内部打开大门,我们俩眼前一亮。之前被我们杀掉的两个人,此时还在玻璃房里边坐着,我们把他俩拖回来,这防护服不就有了么?
于是我和曲晓琳交替掩护,将两具尸体拖了回来,把那厚重的防护服换上。
“看你杀个人还搞得鲜血淋漓,现在后悔了吧?”看着我正在费力地擦面罩里的血迹,曲晓琳在一旁幸灾乐祸。
“谁能想到我们还得像常山赵子龙一样三进三出啊!”我不满意地翻了个白眼。
其实这个问题上我必须要承认自己的不足。由于长时间在境内作战,拥有主场优势的我,已经习惯身后有增援的打法,所以作战一往无前,从不考虑退路。但是曲晓琳却经常深陷敌对环境里,所以做事情考虑得就很复杂。
自己埋的雷,含着泪也得自己踩。所以我不得不把面罩擦干净,然后带着淋漓的鲜血,面对即将到来的枪林弹雨。
“快点,楼上的人快下来了!”沉闷的爆炸声从二楼传来。这是我们沿途放置的诡雷。既然对方已经触发了,那就证明他们到了二楼。
我叹了口气,不情不愿的扣上充满血腥味的头盔,摇头晃脑的走了出去。
门外的守卫严阵以待,刚一开门就被打了一波密集攻击。我们俩下意识地左右翻滚,一左一右地躲进了玻璃房间。这个玻璃房间显然是防弹装置,躲在这里足以高枕无忧。
“我掩护你,往这边走!”我大喊一声,手上的步枪愤怒地喷着火舌。雾气中,几个守卫应声而倒,其他人则连忙卧倒。
我穿上这身防护服显得十分笨重,但是曲晓琳似乎完全没有受到影响。她冲我点了点头,飞快地沿着墙边跑去。
等我这一梭子子弹打光了,她已经跑出去二十多米了。
“我靠!坑我呢这是?!”我更换子弹的时候,曲晓琳竟然没有停下来掩护我撤退,而是继续闷头前行,很快消失在雾气里。
无奈之下,我只好抬头打碎了头顶的探照灯,在这个金属房子被黑暗笼罩的一刹那,我尽最大努力冲了出去。
虽说少了照明设施,但是守卫们显然猜出我要做什么。于是一连串的子弹,追着我的屁股打了过来。
“趴下!”黑暗之中只听见曲晓琳高喊一声。我也没有多想,身体猛地向前一扑。然后一个手雷就落在我身侧二十米左右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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