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180节 多事之秋(3)_清山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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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主张的人,另一位尚书徐桐,听见‘洋,字就会变色,平生最恨‘洋务,,对盛宣怀自然没有半点好感,因而也就同情黄体芳。至于李鸿藻,是昔日的清流领袖,对黄体芳更要回护。所以避重就轻地引用了一条来处分。这条定例是:‘官员妄行条奏者,降一级调用,公罪。,

  公罪是公事上有所不当,与个人品格有亏而获咎的私罪不同,公罪照例准许抵销,换句话说,只要得过‘加级,的奖励,就不必降级。象黄体芳这种,总有好几次加级的纪录,因此这样的处分,对他来说,实在丝毫无损。

  徐桐与李鸿藻如此主张,其余的堂官觉得不甚妥当,‘妄议更张,迹近乱政,与‘妄行条奏,的过失,并不相同。然而因为上谕中最后一句是‘交部议处,,不是‘交部严加议处,,又因为黄体芳本人是翰林院键笔之一,建议改派曾纪泽专司筹练海军,亦可说是分内应尽的言责,似乎谈不到‘乱政,。这样一转念间,也就默然同意了。

  复奏一上,皇帝大为不满。认为‘所议过轻,,朱笔亲批:“黄体芳着降二级调用。”而‘吏部堂官传旨严行申饬,。包括告假的崇绮在内,这个年便都过得不甚痛快了。

  这纷繁复杂的局势尚未有片刻平息,李鸿章和胡毛奉旨进京了。在皇帝传到日本的旨意中,胡毛的待罪之身,进京之后,即行到兵部报备,随即被送进刑部,等候朝议的结果,这也不必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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