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56节厘金之设(2)_清山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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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输什一之税比较起来,负担实在过于不均。’因此他提请朝廷,按照‘资本大小,及岁入渔利多寡而课之。’即凡‘有资本银在千两以上者,计其渔利,岁可得银百两,……按什一之制,每年征银课十两,资本多者以此递加。’

  在贴税而言,对于那些有行贴的(行贴就是今日的营业执照)‘即不再征收贴税,以免重复。’最后一种是关于那种‘不用重本而取厚利,或用重本而取微利者,则要按照其岁余盈利多少而征收,不按本银征课。’

  董浩在折子中提出的两个办法大为皇帝欣赏,当下将原折交户部公议,谁知道共商之下,将这份折子中的条陈全数驳了回来,关于征收商税的内容,批驳他‘道德文章,名重一时,口出市井之言,令人大感怪异’。

  这只是对董浩个人的攻击,与条陈无关,在下面又有人说,‘历朝明主,无不以惠民为第一要务,恩惠之术,莫如薄赋敛,圣祖对后世子孙所留祖法,唯永不加赋四字而已。然薄赋敛,不累民之心,早已蕴含其中。后世子孙躬行不悖,万不敢有增加民负之举。’

  至于文中提及的,在省内开捐纳之门的办法,也给这些人驳回了。不过和前者比较起来,这方面的原因就浅薄得多了:开捐之法并非是很多人以为的恶例,一般而言,俊秀及文武生员输赀捐纳贡生、监生职衔,内外官员得捐加级、记录及请封典,又有平人捐职衔者,亦是为请捐封典所用,不过这种捐赀之道,也很是为京中各大小衙门多了一份过手的银资。

  董浩奏请在本省内开捐赀之门,无端的断了这些人的财路,如何能够依从?皇帝交部公议的折子,很快因为‘捐纳之法放于省内,虽可收迅捷之效,然恐过于泛滥,过此则不免成为强弩之末,百姓竭泽而渔,捐纳善法,亦难当大用也。’

  户部给事中将折子中的条陈逐条封驳,乾隆很是不满意,下旨再议,如是者三次,都为他们以大同小异的理由驳了回来,这就逼得皇帝不得不乾纲独断了。

  不过既然交部公议,就不能不考量臣下的意见,最后乾隆皇帝决定,捐纳交给省内办理之议暂时在甘肃省内试行,若日后有了真正的成效,再推广到全国。

  户部的人无端少了一份进项,自然不满,便开始上下活动,董浩只在甘肃试行了一年,就调进京中听用,人去政息之下,这样的一条善政,也就无疾而终了。

  黄锡和龙汝霖两个一面念者折子上的内容,一面给肃顺详加解说,到最后,龙汝霖合上折子,像肃顺拱拱手说道,“既然皇上当日曾有面谕,再参详折子中所言,想来圣心已定,是要重开捐纳之门了。”

  肃顺心头打了个突,摇了摇头,“我想不会。为国课日益减少,用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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